本文來源:濤哥說稅原創文章,作者濤哥
當我看到這個案例的時候,被36億給驚到了,不禁感嘆一句“這也太敢了......”
整個案件還沒有做最終的判決,只是先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票,你覺得它會受到哪些懲罰?會不會坐牢?都知道,虛開發票罰款是少不了的,但是構成犯罪的,要坐幾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1萬元/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有期徒刑為六個月;刑期計算:虛開的稅款數額每增加3 000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稅款數額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不滿1萬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不滿5000元的,情節嚴重的,可以6個月有期徒刑,量刑為拘役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10萬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稅款每增加6 000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稅款數額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50萬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稅款每增加1萬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稅款數額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所以,虛開36億金額的發票,它的稅額有多少可想而知~~~~~~~那么,虛開發票都有哪些的具體的行為,或者都有哪些情況呢?(1)沒有實際的業務,根本不存在購銷關系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發票;(2)有真實的業務,但是為謀取私利,逃稅,而為他人、為自已、讓他人為自己、或者介紹他人開具數量和金額不真實的發票;如果是提前或滯后開票,雖然違法不實開具,但,仍不是本罪意義上的虛開,所以,不能按照此罪進行處理。企業明知他人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了應稅勞務但為其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卻為自己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沒有貨物購銷、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讓他人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多開數量和金額。溝通聯系、牽線搭橋的行為,以賺取中間費用謀取利益。如果企業讓你虛開發票怎么辦?還有善意取得虛開發票會不會受罰?會計人如何避免虛開發票?當公司讓你虛開發票的時候,第一,作為會計人你要拒絕,哪怕丟了這份工作,90后會計被抓是值得我們一直警惕的,不做替罪羔羊。應當首先對已抵扣的虛開發票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不論取得的虛開發票屬于善意行為還是惡意行為,只要被證實供應方納稅人屬于虛開增值稅發票,其對應發票的進項稅額一律不允許作進項抵扣。善意取得虛開發票和惡意取得虛開發票,在具體處罰上是有本質區別的。應該是會酌情的。②關于公司業務的發票,不能只有發票作為憑證的支撐,還有銀行付款憑證,合同協議書等等,這樣才能保證其真實有效性。虛開發票就像在刀尖上行走,一不小心就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