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從公司“借走350萬”,會計做賬不對被罰70萬個稅!怎么入賬你今天必須清楚!
本文來源:財春教育丨梅松講稅出品。梅松講稅
突發(fā),一公司老板因從公司“借走350萬”,補稅+罰款105萬!公司的錢就等于老板的錢?真的是這樣嗎?
老板跟公司“借錢”
補稅+罰款105萬!
我們先通過漫畫來看看這個案例:
(未經(jīng)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
老板長期借款不還,被要求補繳70萬的個稅,那老板把借款還了,是不是就沒問題了?
其實,并不是這樣的,某公司三位股東分別從公司借款300萬,265萬,305萬元,掛賬“其他應收款”。三人僅用兩年的時間就歸還了借款,但依然被稅務局責令補扣補繳個人所得稅174萬元!
有些人有疑問了,長期借款不還要交稅,怎么借款還了還要交稅?
由此可見,老板股東只要是借款超過一年又不能證明用于公司經(jīng)營的,都要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稅。
給老板和會計們幾點忠告:
1、公司賬上其他應收款-老板/股東,盡量不要長期掛賬,涉稅風險極大。
2、股東從公司借款掛賬,必須有證據(jù)證明是用于公司經(jīng)營。
3、股東從公司借款,盡量不要超過一年,以免產(chǎn)生不必要的麻煩。
4、其他應收款一直都是稅局關注的重點,因此不要什么費用都入這個科目。
其他應收款不是“垃圾桶”
這5大風險,一定要知道
有很多會計朋友們最喜歡用“其他應收款”,錢被老板拿走了用它,沒有發(fā)票調(diào)賬用它,更甚很多企業(yè)把它當成作假的工具……
警惕!其他應收款不是“垃圾桶”,亂用容易招來5大風險。
一、虛開發(fā)票
會計人員有根深蒂固的“憑票入賬”觀念。很多會計人第一想法是找發(fā)票報銷,卻苦惱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發(fā)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報銷,甚至買票,這種做法明顯是違法的。
二、抽逃出資
很多公司基本操作是股東將出資款打給公司,然后公司將資金再轉(zhuǎn)給股東,掛其他應收款科目。
抽逃注冊資本不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債權(quán)人,因此法律嚴令禁止,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三、資金占用
除了上面案例所說的股東借款,其他關聯(lián)借款也同樣存在稅務風險。
一個老板注冊幾個公司,幾個公司的錢轉(zhuǎn)來轉(zhuǎn)去,哪家缺錢就給哪家用,這種現(xiàn)象比比皆是,大多數(shù)占用時間較長,也有定期歸還再借,多數(shù)是沒有計算利息。
關聯(lián)資金占用,稅法要求視同銷售處理,核定利息并要求借出方按“貸款服務”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還有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一邊交,另外一邊卻無法抵扣,無形中加大了成本。
另外,公司向關聯(lián)方借款還需注意債資比例的限制:
四、有補繳個稅的風險
老板借款如果超過1年未還且未用于公司經(jīng)營,一旦被查,可能會被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稅,甚至還會面臨高額罰款。
五、調(diào)節(jié)利潤,偷逃稅款
如果財報中的"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期末余額巨大,且與"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的余額不相上下,甚至超過這些科目的余額時,就可能被懷疑"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成了粉飾財報的"利潤調(diào)節(jié)器"。
"其他應收款"可能隱藏了潛虧,從而高估利潤;而"其他應付款"可能隱瞞了收入,從而低估利潤,逃避繳稅。
既然“其他應收款”科目風險那么大,財務什么情況下才能用它核算呢?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2、應收出租包裝物的押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預付賬款轉(zhuǎn)入;
6、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再次提醒老板和會計們,個人股東借款風險巨大,如果有借款,一定要注意2個問題,一個是借款用途的問題是否與經(jīng)營相關;另一個是借款時間問題,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會計科目中常見的21個涉稅風險點
老板會計們抓緊自查!
有人會說了,既然掛“其他應收款”風險那么大,我換個其他科目不就行了。
對此,我只想說,你真的想多了。像“預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余額過大,也會存在稅務風險。具體我們準備一張思維導圖,建議收藏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