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課堂 - 公司注冊相關的常見知識與問題(下)
上次我給大家總結了公司注冊的常見問題1-4,今天我們一起將公司注冊問題的剩下三點給大家介紹一下:
五、注冊資本實繳與認繳不同
認繳這個詞是從新公司法修改后被大規模使用進公司法的。在公司法修改前,成立一家公司是很費力的。不但在注冊資本的金額上有要求,在出資形式上等多方面有要求。以前是實繳出資,現在就是認繳出資,這也是最大改革初之一。但是具體什么是實繳,什么是認繳呢?
在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前。對公司成立的注冊資本都是有要求的,不但在金額上有下限,在形式上也是有嚴格要求。要求出資人對于資本必須是實際繳納上,才可以到工商局進行注冊。而新公司法生效之后,對于公司成立條件的要求就大大的放松了。
只有少部分行業公司注冊還要求注冊資本,以及資本形式。大部分行業公司注冊資本下限撤銷,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元可以成立公司的原因。而且形式也不再是必須實繳而是可以先說明自己出資多少,就可以注冊公司了。認繳和實繳幾乎是兩個對立的概念了。
六、以前注冊的公司被吊銷了?能注冊新公司嗎?
不行,被吊銷后你會上工商和稅務機關的黑名單,稅務必須繳納罰款后才能解除。工商一般3年自動解除。
七、注冊公司股東有哪些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于公司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如果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后如其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5、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要求股東超過其出資金額再次繳款。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屬于任意記載事項,即《公司法》并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
6、在公司核準登記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8、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好了,這次給各位創業者普及的關于公司注冊知識就這么多,各位創業者或者已經找我們代辦營業執照的客戶如果有更多的其他問題,也歡迎來咨詢財貓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