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賬也能查出企業存在賬外收入!看稽查人員如何核查的
稅負畸低、賬目收入信息異常,A化工有限公司涉嫌賬外經營虛假申報。何處入手尋找案件調查線索?如何取得證據證實企業賬目虛假?檢查人員經過研判,決定通過外圍調查打開突破口。
近期,廣西玉林市國稅局根據重點稅源檢查時發現的疑點線索,對A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立案稽查。檢查人員通過外圍調查購銷業務和資金流向,確認該企業通過賬外經營方式隱匿銷售收入752萬元。該局依法對其作出補繳稅款、罰款共計539.8萬元的處理決定,并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
案頭分析 發現賬外經營疑點
玉林市A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生產經營甲醇、甲醛等化工產品。玉林市國稅局檢查人員根據重點稅源專項檢查計劃,查閱該企業近3年來的申報數據,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后,發現該企業有兩處較為突出的涉稅問題。
其一,該公司產品銷售對象很多為私營小規模納稅人,這類業戶大部分在采購產品后不會索要發票。但該企業“產品銷售收入”項目中卻幾乎均為企業對外開票銷售收入,賬目中并未體現出無開票需求客戶的銷售收入。其二,企業增值稅稅負偏低。該企業增值稅稅負只有1.7%,與化工行業同類企業稅負4%差距較大。企業毛利率也只有6%左右,與同類企業25%的毛利率相比明顯偏低。
檢查人員經過分析后認為,從該企業的賬目數據、稅負率以及利潤指標等信息來看,該企業存在少計收入、偷逃稅款嫌疑,決定對企業立案調查。
下游調查 獲取企業產品銷售數據
檢查人員認為,如果該企業存在賬外經營隱匿銷售收入的情況,那么企業所提供的賬簿資料就沒有太大的檢查價值,從中也無法找到調查線索。根據該公司銷售特點,稽查人員決定從該公司下游主要銷售對象——木板制造商入手,對制造商采購該企業產品情況實施調查,并將取得的調查結果與企業納稅申報的信息進行比對,以此核實企業是否具有賬外銷售隱匿收入行為。
檢查人員遂根據企業的產品銷售范圍,向相關市縣稅務機關發出協查函。通過函查,發現有6家木板制造商與該公司有過購銷及貨款結算活動,而這些企業信息從未在A公司賬目中出現過。
檢查人員對6戶企業實施調查,取得了6戶企業從A公司購買膠水的銷售合同、提貨單和入庫單據等書證,并證實產品貨款已按A公司要求分別匯入其法定代表人凌某、總經理全某、財務經理黃某等人開設的個人銀行賬戶中。這些貨款均未計入企業賬目。
稅警協作 摸清企業資金往來暗流
結合初步調查取得的外部證據,檢查人員對A公司的生產規模和納稅申報資料再次進行分析后認為,調查掌握的數據信息仍未能完全顯示A公司賬外經營的實際情況。
于是,檢查人員將檢查重點轉入核查企業及相關人員銀行賬戶的資金往來上,并提請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協助調查。
警方介入調查后,稅警雙方組成兩個檢查小組,按照企業銀行賬戶篩查和外部調查獲得的線索,分組赴廣西玉林、貴港、欽州和浦北等地的相關銀行核查涉案人員賬戶開設情況,并調取涉案人員和企業的銀行賬戶往來數據,共計從涉案人員凌某、全某、黃某開設的6個銀行賬戶中提取了幾千條資金往來信息。
面對大量賬戶往來數據信息,檢查人員不辭辛勞,花費大量精力和時間對其進行了整理、歸類、篩選和比較,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完成了該公司人員開設的銀行賬戶所有往來款項信息清分工作,發現有較大數額的匯入款項在摘要欄中注明有“貨款”“膠水”“甲酫”等字樣。檢查人員循跡追蹤,根據匯款賬戶信息找到匯款企業實施調查,要求其提供從A公司購進貨物的購銷合同、提貨單等證據材料。經過不懈努力,檢查人員取得了A公司近800萬元賬外銷售收入的相關書證。
上游核查 產量測算充實證據鏈條
在取得A公司賬外銷售資金流和相關業務的證據后,為了進一步在企業購銷兩方向形成閉環證據鏈,檢查組決定兵分兩路對該公司原材料采購和庫存生產情況進行核查。根據A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賬戶款項匯出的信息線索,一路辦案人員到A公司上游供貨商——位于廣東省和海南省的幾家原材料生產企業進行外調,取得了原材料生產企業為A公司提供原材料的詳細數據信息。
同時,另外一組辦案人員赴A公司對其原材料及產成品庫存進行實地盤點。結合外調取得的原材料采購信息,經過原材料和產成品轉換測算,并對企業產成品進出庫賬目和庫存產品情況進行盤點比對分析,檢查人員證實,A公司賬目中的存貨和銷售情況均為虛假信息。
面對檢查人員提供的企業賬外經營銀行資金數據、賬外產品銷售數據等翔實證據,A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認了企業通過銷售不開發票,設立個人銀行賬戶收取銷售貨款方式隱匿銷售收入的違法事實。
根據該公司違法事實,玉林市國稅局稽查局依法追征A公司偷逃稅款,對企業作出處罰,并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
稅案點評
賬外收入賬外查
玉林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 黃建軍
本案是一起化工企業賬外經營偷逃稅款案件。涉案企業利用企業人員銀行賬戶收取產品銷售款項,通過賬外經營方式隱匿銷售收入近800萬元。但紙包不住火,涉案企業的逃稅伎倆最終也沒能逃過檢查人員縝密細致的核查。
本案的調查過程中,檢查人員并未在企業賬簿上花費很多時間。根據企業涉稅數據分析結果和前期了解的行業情況,檢查人員認為如果涉案企業確實存在賬外經營行為,那么繼續內查企業賬目和生產情況可能事倍功半,無法找到有價值線索和證據,于是作出了“中止內調,外查突破”的調查決策,將外圍調查企業購、銷情況和資金流向,作為調查取證的主要方向。
事實證明,這一主攻方向的選擇非常正確,正是由于檢查人員取得了涉案企業在購銷存,以及資金往來方面的充分證據,使證據鏈條無可批駁,最終涉案企業負責人只能如實承認了其賬外經營偷逃稅款的不法行為,并接受了稅務機關的處罰。
來源:中國稅務報
@財貓云
讓你財稅無憂!
工商注冊/代理記賬/企業建站/財稅服務
請咨詢以下財稅顧問
丁會計
手機號/微信號
18913570889
陳會計
手機號/微信號
18913570527
想了解更多?
那就趕快關注我們!
全國咨詢熱線:400-025-0366
- 上一條千萬注意,企業這十個事項做不得!
- 下一條蘇州公司注冊哪家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