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紅包已經逐漸成為新的年俗。2021年春節,支付寶集五福分5億元,抖音分20億元,快手分21億元,百度分22億元,拼多多分28億元……除了大公司這些紅包工程,企業給個人,個人之間相互派發紅包也非常普遍,對于財稅人員來說,你可以對搶紅包不感興趣,但不能對紅包的涉稅問題不感興趣,網絡紅包是否繳稅,需要分四種情形來考慮,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情形一:小明收到支付寶公司的現金紅包18.88元。【解析】小明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寶公司代扣代繳。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定:對于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總函[2015]409號 :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 情形二:小明收到淘寶商家贈予的20元購物紅包,滿100元可以使用。根據財稅〔2011〕50號的規定: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等情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稅總函[2015]409號 :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且用于購買該企業商品(產品)或服務才能使用的非現金網絡紅包,包括各種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以及個人因購買該企業商品或服務達到一定額度而取得企業返還的現金網絡紅包,屬于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價格折扣、折讓,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情形三:小明收到任職公司在微信群中派發的每人500元的過年紅包。【解析】小明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任職公司代扣代繳個稅。這屬于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工資、薪金所得”所得,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情形四:小明收到了公司老板在群里發放的6.66元拜年紅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紅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稅總函〔2015〕409號):個人之間贈送網絡紅包,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征稅范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發紅包時,一般是將銀行存款轉到微信或支付寶中,轉入的資金可以通過“其他貨幣資金—微信”,“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進行核算。 二、發放紅包是否需要取得發票,企業所得稅如何進行稅前扣除?對于企業促銷發放出去的紅包,按偶然所得扣繳個稅,不需要取得發票,憑轉賬記錄和支付的截圖稅前扣除。對于發放給員工的過節費,不需要取得發票,但應該附企業自制的發放明細表,銀行轉賬記錄以及支付的截圖稅前扣除。當然,不能機械理解發票的問題,如果有公司是以紅包形式支付貨款或服務款,那肯定是需要取得相應的購貨發票才能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