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操作指南!
從本月開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正式進入申報期,同時地稅電子稅務局也已經上線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還不知如何申報的會計朋友,快跟著小編一起學習一下吧!
征收對象: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需要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應進行“零申報”。
注:當年新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登記日期計算保障金,并于次年按年(季)申報繳納。
申報期限:
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
對按年一次性繳納保障金資金壓力較大的用人單位,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保障金按季申報繳納申請。按季申報繳納的,每季申報繳納額為全年應繳納額的四分之一,用人單位應當在季末終了后15日內(節假日順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注:今年依舊在9月底之前都可以申報。
找到“日常申報”中的“本月需要申報的報表(必報部分,依認定)”下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點擊右側按年申報按鈕,進入申報。
若企業需要申報殘保金,但沒有該表,可點擊申報頁面左側數據同步。
同步類型選擇認定信息同步,點擊數據同步即可
進入申報表后,需要填寫4列“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5列“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由殘聯提供,若與實際安置人數不符,需要先聯系當地殘聯年審后推送數據。
1、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將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保障金。
小編提醒:
1)享受30人以下小微減免的為企業,而機關、事業、非企業單位都不能享受;
2)若是2015年1月1日之前注冊登記企業,延續執行小微企業免繳保障金優惠政策,本年申報屬期2017年殘保金亦可享受該政策。
2、《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 自2018年4月1日起,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由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小編提醒:
本年申報屬期2017年殘保金亦可享受該政策。
3、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需減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應提出書面申請(附經注冊會計師驗證后的上年度本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按規定報請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
1、殘保金申報表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填寫小于上年在職職工人數時,出現系統提示信息如下?
答:若填寫無誤直接點擊確定后,再進行提交即可。
2、殘保金申報表職工人數填寫為0,出現系統提示信息如下?
答:若確實為0,則直接點擊確定后,再進行提交即可。
3、企業是2017年12月之后注冊的企業,是否需要申報殘保金?
答:今年不需要申報,19年申報所屬期18年的。
《辦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保障金應當按年計算,用人單位按年或者按季自行申報繳納。用人單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于次年按規定申報繳納保障金。成立不足1個月的,不繳納保障金。
4、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確定?
答: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公式如下: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5、職工工資總額的組成包括哪些?
答:職工工資總額由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組成。計算口徑以國家統計局指標解釋為準。
想詳細了解關于殘保金內容,識別下圖二維碼,6月14號許老師和大家聊聊殘保金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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