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保險——這還能稅前扣除?
現在生活越來越好了,人們對于自身的要求與保護也越來越強。比如:提升自我的專業能力與價值、充分保證自己人身安全與健康等等。今天我們主要談健康,目前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給予了企業職工充分的健康保障,保證了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對于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各位會計朋友相信都很熟悉,企業職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職工薪酬繳納個稅的扣除部分,也就是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抵減額處理。
今天的主角是商業健康保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三方甚至出臺了正式的實施文件。待我們慢慢分析!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么是商業健康保險。它的概念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為保險標的,并保證被保險人疾病、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對直接費用、間接損失進行補償,賠付一定醫療費用的保險產品。
其次,目前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險,主要涵蓋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兩部分。
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必須取得稅優識別碼,才能享受稅收優惠。稅優識別碼是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唯一性、真實性、有效性,避免納稅人重復購買稅優商業保險產品,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按照“一人一單一碼”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后,下發給保險公司,并在保單憑證上打印的數字識別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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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7]3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 中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
其中,主要的核心內容是: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接下來,我們就通過三種情況來說明商業健康保險的具體扣除辦法。
1、職工自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劉先生基本工資20000元/月,個人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合計5000元/月,2017年7月,劉先生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保費400元/月,并將保單憑證交給了企業。
財稅〔2017〕39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第四條(二)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第三條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保單憑證,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為其稅前扣除,不得拒絕。
劉先生2017年8月的個稅申報表為:
2、企業全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牛先生基本工資20000元/月,個人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合計5000元/月,2017年7月,牛先生所在的企業為牛先生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保費400元/月。
財稅〔2017〕39號第四(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并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牛先生2017年8月的個稅申報表為:
由于商業健康保險是企業替個人購買的,因此需要并入個人工資薪金總額。
3、企業與職工共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馬先生基本工資20000元/月,個人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合計5000元/月,2017年7月,馬先生所在的企業為馬先生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保費400元/月,馬先生與企業各承擔50%。
財稅〔2017〕39號第四(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并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馬先生2017年8月的個稅申報表為:
企業負擔的那部分商業健康保險,需要并入個人工資薪金總額。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等扣繳義務人在申報個稅時,應當將商業健康保險支出金額填至稅前扣除項目“其他”中,如下圖:
同時,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最后,由于出臺了商業健康保險的個稅扣除優惠政策,涉及該保險的企業,建議在實際工作中重新編制工資表,加入計入工資總額的保險金額欄與可以每月稅前扣除的應納稅所得額抵減欄等,以便對該項優惠進行更好的歸集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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