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尤其是發票蓋章有這4種情況的,都必須要退回!
這個10月,會計依然忙不停,一大批新規又來了,趕緊來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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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管證改革
自2017年9月30日起試行,10月30日起正式實施。
二、10月1日起,環評資質取消
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優化服務。明確審批、備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進行相關的技術評估,均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并要求環境保護部門推進政務電子化、信息化,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網上審批、備案和信息公開。
三、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10月25日前,會完成評卷質量抽查驗收工作,下發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四、發票新政都已經三個月了,關于發票蓋章的問題一直困擾著不少小伙伴,發票怎么報銷,章到底該怎么蓋?蓋的不清晰又該怎么辦呢?小編今天為小伙伴們收集整理全了,速速來學習。
這些發票不能再報銷,請會計人員相互轉告,收到的要退回!
1沒有填企業稅號的普通發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取得普通發票未填寫稅號不得報銷入賬。
2發票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的費用發票
是否存在應該填寫發票備注欄但是未填寫的發票,如:取得的運輸費發票、裝修費發票、施工費發票、房屋租金發票等等。
3發票章蓋得不規范
是否存在蓋章錯誤(蓋得財務章或者是公章)、蓋章模糊、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等。
4發票開具辦公用品等籠統名稱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不實的發票,不能報銷。
5發票與實際業務不吻合
取得商品跟你開具的發票不一樣,涉嫌虛開發票,這樣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發票發票抬頭開具個人的,以下個人抬頭發票可以入賬報銷:機票和火車票、出差過程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個人抬頭的財政收據的簽證費、符合職工教育費范圍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以及醫藥費票據等。個人通訊費直接并入工資核算,代扣個人所得稅。
發票蓋章不能通過的5種情況,希望大家認真學習。
1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
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沖紅。
2蓋成財務專用章或公章,不可以。
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3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不可以
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5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有效。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不符合規定的可以退回。
6發票專用章使用的規范
發票的蓋章呢有諸多講究。發票蓋章時常見的錯誤有:
①以蓋財務專用章代替蓋發票專用章;
②同時蓋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
③蓋舊版的發票專用章,或同時蓋新版、舊版發票專用章。
現行的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發票開具時必須要蓋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不能用財務專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蓋最新版的發票專用章。對蓋章質量也有相應要求,比如說蓋章要求清晰可辨認,要很完整的蓋在發票上面,不能只蓋一半。
發票蓋章的話題很小,但這個話題每個會計人都可能面對。財務工作免不了要跟發票打交道,對于發票的合規性審核,其中有一項就是看發票的蓋章。